201611250701

「不要把人民當提款機!」台中市議員張耀中指出,根據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的統計資料指出,截至105年10月為止,已經開出逾79萬5000張罰單,這樣的數字十分驚人。張耀中說,現在景氣實在不景氣,市民普遍哀鴻遍野,警方在執法的強度上宜適度調整。 警察局長陳嘉昌說,民眾檢舉案件不是全部受理,需要違規要件完全才會舉發。中央警政署訂立的半年處分規定還在,原則上會記一次申誡處分,另外每三個月的評比取消。 張耀中為民請命說,警察要善用行政裁量權,照單全收民眾檢舉案,不僅民怨四起,也讓基層員警士氣不振,交通違規固然不對,但是用偷拍檢舉的非惡性重大交通違規,這種行為風氣不值得宣揚,也讓警察疲於奔命再處理這些小事,忘了人民保母的職責。 統計資料指出,開單數第一名是台中市第六分局,轄區為西屯區,開單件數達15萬8000張,亞軍是第一分局(中區、西區),件數也超過11萬張,季軍是第二分局(北區),也達8萬張之譜,張議員說本市一共有14個分局,前三名和末三名交通違規開單數量差距懸殊,以總數來看最少的是開出2700多張的和平分局,取締數第一名和最後一名相差近57倍有餘。 張耀中說,如果用人口來看,會覺得西屯區和和平區的人口比例相差數倍,比起來可能不盡公平,張議員用平均數來看,平均統計的意義是先定義使用交通工具的主力年紀設定在18歲到65歲區間,下去平均看每人被舉發的件數,第一名是第一分局(中區、西區),每人1.18件,第二名是第六分局(西屯區)每人0.99件,第三名是第二分局(北區)每人0.78件,平均數的最後一名是東勢分局(東勢區、石岡區、新社區)每人0.12件,第一名和最後一名人均件數的倍數也達9.8倍。 張耀中問依據中央規定,行政警察執勤半年未開出任何罰單才會懲處,現在有無分局針對轄區重點勤務自訂獎懲?另外分局每三個月統計績效,包括取締違規、刑案績效、為民服務?這些評比還在不在?

中市交通違規開逾79萬張罰單 議員盼警調整執法

桃園徵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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