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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04120304

桃園市一名女子和黃姓男子同居,去年1月初因女子徹夜未歸,被男友懷疑另結新歡,黃男在喝酒後和女友爭吵,隨即抓住女友頭髮撞牆、不顧女友反抗和掙扎,強行脫褲,先以手指侵害,隨即硬上,造成女友身上多處受傷,完事後禁止女友外出,女友曾打電話向好友求救,因她使用原住民母語求救,好友沒聽懂,以為她喝醉,沒即時救援,女生脫困後才控告黃男性侵。 法院審理時,黃姓男子否認性侵,聲稱「手指不小心插入」、沒有硬上。女生則表示,她當天沒喝酒,意識清楚,黃恐嚇要和她同歸於盡,隨後性侵。 女生的女性好友作證,當時接到她電話,因為講原住民語,但聽不懂,事後女生告知當時安全受威脅,不敢用國語求救,才用母語,但她沒聽懂,錯過救援時機。 法官不採信黃姓男子「手指不小心插入」的辯解,認定他先指侵再硬上,判他3年4個月徒刑。

遭性侵她用母語求助 友人沒聽懂未即時救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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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不是騙我說加班其實是跟人家出去玩?讓徵信社告訴妳答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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